發表時間 :2025-11-14 來源:中國礦業網
12月1日起,全國超大城市第一部國土空間規劃地方立法《廣州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以地方性法規保障“多規合一”改革成果,更好保障超大城市實現內涵式發展。
《條例》分為總則、規劃制定與修改、規劃實施、監督與治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六章共76條,致力于以規劃體系融合筑牢“一張藍圖基底”,以規劃實施融合深化改革成果,以空間治理創新構建“以人民為中心”的空間秩序。據悉,這是國務院批復本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來第一部國批城市國土空間規劃地方立法,也是今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后第一部國土空間規劃地方立法。
廣州首次明確了《條例》作為統領地方城鄉建設和空間規劃領域“小母法”的基礎性地位,使其成為銜接上位法與下位規章、統領平級法規、統籌全市城鄉建設和空間治理工作的根本法規。
《條例》構建了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之間的協同機制,首創設置專項規劃“空間專章”,近期建設用地空間布局方案按程序可直接納入詳細規劃,實現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無縫銜接,精準協調空間矛盾,提升規劃實施效率,推動各專項規劃空間要素主動納入“一張圖”統一管理?!稐l例》加強自然資源部門對專項規劃的統籌力度,建立并動態管理專項規劃目錄清單,明晰各專項規劃編制主體。重點加強對關鍵領域專項規劃的系統整合,明確將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存量空間統籌綜合利用、與空間治理高度密切相關的專項規劃,統一歸口至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編制,強化規劃的法定性、適應性和引導性。
《條例》以有限立法權探索整合規劃和土地各環節的實施制度,推動空間治理從單一要素管理向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轉變。其中,首次明確對規劃制定、實施、監督、治理以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建設等活動實施貫穿式管理;加強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融合管理,首次以法規形式確立合并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準、合并規劃條件核實和土地核驗;將土地儲備與土地整備作為共同保障規劃實施、引導資源要素投放的重要機制寫入地方性法規,推動以規劃為引領貫通“兩統一”全鏈條治理,實現用途管制與資源配置雙向賦能;創新用地規劃選址審批機制,確立工業產業控制線的法定效力,并首次界定國土空間規劃違法行為。
此外,《條例》開創性地設立了專業支撐和公眾參與相結合的規劃委員會議事機制,建立全過程公眾參與以及多元監督治理機制,構建不動產權利人聯防聯控新機制,統籌國土空間設計和建筑風貌管控打造更優公共空間品質,創新混合用地供給機制推動活力宜居城市建設,夯實“一張底圖”作為規劃編制實施的基礎。(中國自然資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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