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資源廳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開展礦產資源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工作部署,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市場交易秩序。
《通知》強調,聚焦今年1月1日以來新疆礦產資源市場化交易行為,重點整治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市場化交易行為4個方面問題:違反礦業權競爭性出讓的規定、設置不合理的礦業權出讓條件、礦業權出讓流程不合規、干預經營主體銷售礦產品。
《通知》明確,本年度專項整治工作分3個階段:一是全面自查階段,各地(州、市)自然資源部門,對轄區內涉及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市場化交易行為進行系統梳理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二是評估核查階段,新疆自然資源廳對各地(州、市)自查報告進行分析,并赴有關地(州、市)抽查,以查閱資料、核查檔案、實地查看、工作座談等方式開展評估核查;對應整改未整改的,或者進度緩慢、工作不實、效果不佳的,將予以通報。三是全面總結階段,各地(州、市)自然資源部門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反彈。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自然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貫徹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決策部署;認真動員部署組建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工作隊伍,精心組織實施,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要立行立改,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全面系統梳理轄區內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市場化交易行為,及時發現和指出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地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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