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MiningNews.net(MNN)網站報道,“簡單高效,少些官僚”,這是東帝汶政府的目標。該國礦產資源管理局局長拉斐爾·德阿勞約(Rafael de Araujo)表示,東帝汶正準備在這個小島國發展一個強大的采礦業。
德阿勞約近日在悉尼舉行的國際礦業與資源大會
(International Mining and Resources Conference,IMARC)上宣布,東帝汶即將啟動第二輪采礦許可招標,并介紹了該國的勘探潛力以及政府構建“有吸引力且非常健全”的礦業體系以吸引投資的雄心。
此次許可證招標將于下個月晚些時候正式啟動,包括33個區塊,涉及錳、銅、金、鉻和稀土,以及石灰巖和大理石。
歷史上,東帝汶資源行業主要為油氣,基本上沒有大型采礦活動。
德阿勞約在IMARC展覽廳對MNN表示,整個國家基本上未開展勘探,政府已經投入大量資金開展物探、采樣和調查以了解該國地質情況。
東帝汶地球科學研究所所長喬·布里特斯·多斯桑托斯(Job Brites Dos Santos)表示,他領導的機構已經繪制了該國一半的地質圖,并啟動了一項全國性的水系沉積物采樣計劃,此項工作預計在2028年完成。“目的是彌補阻礙采礦投資的信息缺陷”,他說。
同時,德阿勞約還透露,自從現政府2023年中成立以來,已經投入了20多億澳元建設基礎設施、道路和一個新港口。
他說,由于國家面積小且大多數資源鄰近海岸,這有助于開采和礦產品出口。
給力的礦產資源法
德阿勞約稱,東帝汶的礦法體系基于過去10年全球礦業最佳實踐,充分借鑒了西澳的礦法。
該國礦法允許企業在公開招標程序的基礎上,直接向最高政府機構申請勘查和采礦許可,并在勘探區塊被認為值得投資的情況下,快速獲得許可以及政府支持。
他補充說,對于可能前來投資的礦商來說,該礦法最具吸引力的部分可能是東帝汶的財政和權利金制度。
除了為在該國的勘探開發商提供幾種類型的稅收減免外,東帝汶還立法規定了投資與所需繳納的權利金之間的反比關系。
德阿勞約解釋說,“無論你什么時候決定在這個國家投資,你都可以享受到諸多好處和激勵措施,免稅期從5年到10年不等,有權使用公共和私人土地;最重要的是:外國人簽證”。
“投入的資金越多,在這個國家的投資越大,要繳納的權利金越少”。
先行者
澳交所上市的三家企業已經在東帝汶最近一輪許可招標中成功開始勘探,包括埃斯特雷拉資源公司(Estrella Resources)、蒂梵(Tivan)和燈塔礦產(Beacon Minerals)。
埃斯特雷拉公司已經在該國發現高品位錳礦,燈塔公司正尋求同東帝汶國有礦業公司成立一家合資企業在300平方公里的范圍內勘探多金屬銅礦床,而蒂梵公司則擁有344平方公里的銅金礦勘探區塊。
“(政府的)能力給我們留下了深刻印象”,蒂梵公司總裁格蘭特·威爾森(Grant Wilson)表示。
“當你像我們一樣真正去那里勘探時,你就會發現(該國)對最佳實踐和國家自由制度進步的承諾是實實在在的”。
“這比良好的地質條件更令人鼓舞;迄今為止,我們的經歷已經在多個層面樹立了信心”。
他甚至說,東帝汶作為東南亞“地緣戰略國家”的聲譽日益提升,并引起了東帝汶北領地項目中的日本合作伙伴的關注。
“我相信,我們的日本合作伙伴離我們不遠了”,威爾遜稱。
“我們的追求需要取得一定的進展,但我認為,我們可以同澳大利亞和日本一起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