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末,筆者受邀去了一趟河南安陽市的紅旗渠,那是上世紀60年代林縣人民修建的一條人工灌溉渠。林縣是個十年九旱的地方,當年林縣舉10萬民力,用了10年時間硬是在太行山的崇山峻嶺開鑿出了這條“人工天河”。
在修渠過程中,涌現出了許多感人的人和事,也孕育了所謂“紅旗渠精神”,即“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團結協作,無私奉獻”。很多人的疑惑是,紅旗渠所體現出來的集體主義精神,在今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還要不要。
也許鑒于我們過去刻板地理解集體主義,無條件地強調集體利益優先,集體價值大于個人價值之故,在實現市場經濟后的今天,客觀地說,集體主義和集體價值遭到了奚落,被邊緣化,個人主義和追求個人利益取代集體主義,成為很多人追捧的價值觀。
市場經濟是以等價交換為基礎、以利益競爭機制為特征的一種經濟運行模式,等價交換就意味著交換主體是獨立的,不論是個體還是作為單位的法人,它都是獨立的,不依附于他人,因此,市場經濟天然需要個人主義作為自己的價值基礎。但這是否意味著集體主義在市場經濟下就沒有存在價值呢?
從絕對意義上說,無論我們怎么討厭集體,不喜歡集體主義,怎樣張揚個性自由,只要有人類存在,有人類不可克服的困難,有未知的領域要探索,就需要團結協作的集體主義精神,就需要合作。從市場經濟本身來說,它也并不必然排斥集體主義。市場經濟是分工的產物,而分工的反面就是合作,只有分工沒有合作,是不可能產生市場和市場經濟的。一個市場的交易行為,雖然交易主體是獨立的,但交易本身是一個合作過程,產品的交換只有通過滿足社會的需求,通過為他人服務、為社會服務,才能獲得利潤。現代市場經濟尤其如此,保證交易成功,需要一系列的合約。
換言之,市場經濟條件下獨立的、自主的、平等的、多樣的經濟主體,與集體主義原則并不必然是一種對立關系。恰恰相反,在市場建立和存在的層面上,集體主義原則是市場經濟的一種必然道德要求。正是市場經濟創設了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相結合和一致的經濟前提,才使市場機制在激發個人活力的同時,也增強了社會的活力;在滿足個人利益的同時,也實現社會利益。
因此,市場經濟可說是一種融利己與利他為一體的經濟運作方式,它在廣泛的領域疏通了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結合。故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應該這樣來理解集體主義所包含的內容:第一,集體是個人實現全面自由發展的一個條件,“只有在集體中,才可能有個人自由”;第二,集體必須重視和保障個人的正當利益,一個不重視,不保障個人正當利益的集體就是一個“虛幻的集體”,是集體成員的“桎梏”;第三,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在現實基礎上是辯證統一的,集體利益的發展帶動個人利益的發展,個人利益的增加,帶動集體利益的擴大。
從這個角度來理解集體主義和集體原則,那么,集體主義在今日不僅存在著實現的可行性,而且在實現方式和擴展路徑上具有現實的基礎,這就是大力發展企業,培育和壯大社會組織。
企業本是一個“集體”,它在分工的基礎上,強調有一個“共同意志”來引導員工的行動和企業的發展。但要使企業這個“集體”發揮更大作用,就必須有一個相對明確的產權。這一點,在中國當前的情況下,尤其重要。只有產權明晰,企業作為“集體”的身份才清晰。另外,各類社會組織,更是一個一個小的社會共同體即集體組織,在這個共同體中,每個人相對他人都是獨立的、自由的,然它又受到共同體的價值和規則的約束,需要成員犧牲和讓渡部分利益,來達成共同體的目標。
原子式個人無法形成一個有效的公共生活,我們今天要參與公共事務,就應該給集體主義一席之地,為企業和社會組織的發展提供有利條件,這對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有益無害。(鄧聿文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