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兩點多,花園路上一家奧迪4S店里來了一個女孩。女孩對售車顧問說,要為男友買車,選的是奧迪A4轎車,并要當天選定車型,當天付錢提車。擔心女孩受騙,14日晚,這家奧迪4S店銷售經理曹寧發微博:“懇求各汽車4S店的同仁們千萬不要把車賣給她。”(7月17日新華網)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愛情的力量,總是讓人難以想象,可以把人帶上天堂,也可把人送下地獄,可讓人返老還童,也可讓人瞬間變老,可使人狂喜,也可使人大悲,可讓人升華,也可使人墮落。女孩執意花光38萬積蓄為男友買車,可見愛之深,情之切。如果這折情感戲是在兩個成年人身上上演,足以讓那些少男少女們感動得流干眼淚,但發生在兩個未成年人身上,只能當成一出鬧劇罷了。
年僅14歲,便有38萬積蓄,這個數字,對于一個41歲的上班族來講,也許都是一個天文數字。人的錢,總是與這個人的身份關聯。14歲,該是呆在學校聽老師傳道授業解惑的年齡,沒有職業,她的錢不可能與歌星、演員壟斷行業員工等標簽扯上關系。女孩的錢,只能有三種可能,一種是父母所給,父母是富豪、是大款,視錢如糞土,花錢如流水,38萬或許只是她積攢的零花錢、壓歲錢。第二一種是父母離異,自己在財產分割中分到了屬于自己的那一杯“營養液”。第三種是自己失足所得。不管是哪一種可能,38萬這個數字,象征的并不是財富,而是貧窮,她的世界里,缺少人人都渴望的愛。這種愛,或是父母的愛,或是老師的愛,或是同學的愛。
女孩不顧一切執意要花光38萬積蓄為男友買車,也是因為愛。這種愛,對于常人來說是不可理喻的,荒唐的,可笑的,但對于一個“貧愛”的小女孩來講,卻認為是值得的,偉大的。因為對于一個長期生活在沒有愛的陰暗角落的人來講,只要給一點陽光,施一點雨露,她便會燦爛,她便會綻放。當然,對于一個未成年人來講,她還分不清對方的愛是不是真、是不是誠,即使是一種欺騙,她也陶醉其中,樂此不彼。
令人稱贊的是4S店的銷售人員,當她們發現異常后,并沒有見錢眼開,女孩想買什么車就賣給她什么車,一手交錢一手提車,而是善意提醒她不要被愛蒙了雙眼、暈了頭腦,上當受騙,更為可貴的是經理還發微博廣而告之,這些人,這些舉動,與那個16歲的男友和他的同伙相比,一個是如此讓人稱贊,一個是如此讓人鄙視!
在14歲女孩愿花光所有積蓄為16歲男友買車事件中,誰該警醒?誰該心碎?誰該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