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在其官網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通知》(國市監競爭發〔2026〕140號),明確將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列為年度重點工作。這份通知的發布,標志著監管部門對近年來在部分行業愈演愈烈的惡性價格戰、非理性競爭正式“亮劍”,旨在為市場注入更高質量的競爭活力。
通知明確指出,將綜合運用各類反不正當競爭措施,著力防治平臺經濟、光伏、鋰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內卷式”競爭。這些行業均是當前中國經濟的核心增長引擎,但也因技術迭代快、資本涌入密集而成為低價傾銷、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亂象的“重災區”。
精準打擊平臺強制“低價”行為,壓實平臺主體責任
針對平臺經濟這一監管焦點,通知要求精準辨識和依法查處平臺企業無正當理由,利用其市場優勢地位實施的多種不正當競爭手段。這些手段具體包括:利用搜索排名、經營評價、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等技術或管理手段進行脅迫;或通過增加費用、拖欠賬期、中止交易、內部懲戒等經濟或規則手段施壓。
尤為關鍵的是,通知劍指各類促銷活動中的潛規則,明確禁止平臺在補貼、優惠、紅包、折扣、“滿減”、“買贈”等活動中,強制或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從而擾亂整體市場競爭秩序。為增強執法科學性,通知強調在對個案進行違法判定時,需綜合考慮交易標的性質、生產規模和類型、市場和銷售情況、生產效率和技術、商品或服務品質等多方面因素,避免“一刀切”。
此外,通知進一步壓實了平臺經營者的責任義務,要求其明確平臺內公平競爭規則,建立專門工作機制,接受舉報投訴,及時處置不正當競爭行為,并保存記錄報告執法機構。同時,為防止平臺權力濫用,通知特別指出要防止平臺經營者借審核管理之名,不當干預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經營權。
政策背景與監管脈絡
此次通知是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進一步貫徹實施。該法已于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早在2026年3月24日召開的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座談會上,“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已被列為2026年的重點任務之一。這表明,從法律修訂到工作部署,再到此次出臺具體操作指引,監管部門整治不正當競爭、規范市場秩序的意圖清晰且連貫。
從“卷價格”到“卷價值”,中國產業升級的必然之役
市場監管總局此次針對性極強的通知,絕非簡單的“反低價”或“保護落后”。其深層邏輯在于,引導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的板塊,從消耗性的“內卷式”競爭,轉向創造性的“高價值”競爭。
直指“內卷”的本質危害。在光伏、鋰電池、新能源汽車等行業,不計成本的“價格戰”雖短期內惠及消費者,但長期看會嚴重侵蝕企業研發投入和能力,導致全行業利潤薄如刀片,最終損害產業創新根基和長期國際競爭力。平臺經濟中,巨頭利用流量和算法霸權逼迫中小商家“賠本賺吆喝”,更是在扼殺生態多樣性與創新活力。監管出手,是為防止“劣幣驅逐良幣”,保護健康的產業生態。
政策落地關鍵在于“精準”與“平衡”。通知提出綜合考量多種因素進行個案判定,體現了監管思維的進步——并非禁止所有低價,而是打擊“無正當理由”的強制低價行為。這考驗執法者區分“良性降價促銷”與“惡意掠奪性定價”的智慧。如何在“活力和秩序”間取得平衡,既遏制惡性競爭,又不挫傷企業正常的市場策略和創新能力,將是最大挑戰。
當“低成本”不再是唯一武器,企業必然被迫將資源投向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服務提升和全球化運營。對于被點名的光伏、鋰電池、新能源汽車等行業而言,短期陣痛難免,但長期看,政策正是在倒逼行業結束粗放增長,構建以技術、質量、品牌為核心的新競爭優勢。這場反“內卷”之戰,實則是為中國經濟未來十年的產業升級掃清障礙、奠定規則基礎的一役。其成效如何,不僅關乎市場公平,更關乎中國能否在新一輪全球產業競爭中占據價值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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