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26-04-16 來源:中國礦業網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公安廳、水利廳、林業和草原局、礦山安全監管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通告,開展打擊盜采盜挖礦產資源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內蒙古礦產資源安全、社會安全、生產安全。
專項行動明確了6項重點任務:一是嚴厲打擊無證勘查、無證采礦、越界采礦、以探代采;未按照采礦許可證規定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打擊整治非法開采稀土、金、鍺、銻、鉬、銦等戰略性礦產資源,以及盜采盜挖破壞耕地、林地、草地等行為。二是嚴厲打擊以生態修復治理、地質災害治理、邊坡治理等項目為名義,未經批準開采礦產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嚴厲打擊擅自啟封、進入已關閉或廢棄礦井(洞)盜采盜挖礦產資源,以及假借工程建設等名義,利用場所掩護盜采盜挖廢棄礦洞行為。四是嚴厲打擊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未經批準擅自采砂、取土、淘金等開采礦產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未按河道采砂許可要求開采,存在超范圍、超深度、超期限、超許可量等違法犯罪行為。五是嚴厲打擊“沙霸”“礦霸”,結合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與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研判深挖其上下游關聯犯罪,重點整治私挖盜采、壟斷資源等涉黑惡違法犯罪行為。六是嚴厲打擊法律禁止的其他非法開采、盜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按照專項行動要求,各地各部門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對頂風實施違法采礦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涉嫌違法采礦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主動投案,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并積極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將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頂風作案或毀滅證據、逃避查處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中國礦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