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5/41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鋁邊框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決定對涉案產品以到岸價(CIF)征收14.79%~31.40%的臨時反傾銷稅/保證金。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至終裁發布前終止。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8541.90.00.00.11。
此次初裁意味著中國光伏鋁邊框對土出口將面臨階段性成本上升壓力。據公告披露,調查期內土耳其認定中國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并對土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故采取臨時救濟措施。目前,相關中國企業需密切關注后續終裁進展,評估對出口業務的影響。
業內人士指出,土耳其作為中東地區重要光伏市場,此次反傾銷舉措或對中企區域布局產生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