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該廳持續推進礦業權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著力構建更加有序有效的礦業權管理制度體系。今年以來,全省共出讓12宗礦業權,其中探礦權8宗、采礦權4宗。
在規范管理方面,福建廳通過深入基層調研、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等方式,對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開展調研,并印發《福建省礦業權競爭出讓工作登記規程》《福建省礦業權協議出讓實施細則》,有效規范礦業權出讓工作。
在提升效率方面,福建廳按照“統一建設、分級管理、動態調整”的原則,統籌建設全省統一的礦業權出讓區塊項目庫,并在廳網站及礦政綜合管理系統設立“礦業權出讓區塊建議”模塊,提供礦業權出讓區塊信息;全面實施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制度,除了國家明確可以協議出讓的情形,一律采取招標拍賣掛牌形式出讓礦業權;制定礦業權出讓計劃,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有序投放礦業權,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在做好銜接方面,福建廳深入貫徹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修訂印發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對涉及新舊政策銜接的礦山企業開展梳理,并將相關情況按規定報送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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