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的《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4月9日對外發布。至此,中國自貿試驗區擴圍至23個?傮w方案賦予內蒙古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鼓勵先行先試,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首創性、集成式、差別化探索。明確了創新發展邊民互市貿易、強化國際物流服務功能、促進農牧業優質高效發展、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效能等19個方面的改革創新舉措。
對于建立內蒙古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與發展目標,總體方案要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因地制宜發揮內蒙古“內聯八省近京畿、外接俄蒙通歐亞”的區位優勢,深入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著力打造聯通內外、輻射周邊的信息交流中心、交通物流中心、要素資源配置中心、重點領域科技創新中心和產業合作中心,建設沿邊內陸開發開放戰略高地和服務保障全國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域。
總體方案還提出,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綠色發展動能明顯增強,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節點、重要通道功能更加完善,對內對外輻射帶動能力顯著提高,能源和戰略資源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國家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作用充分發揮,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創新生態良好、優勢產業集聚、國際交往活躍的高水平自由貿易園區。
在主要任務和措施方面,總體方案從打造聯通內外的重要貿易節點、提升雙向投資合作質效、暢通向北開放國際大通道、構建具有特色優勢的現代化產業體系、營造一流科技創新生態、深化對內對外全方位合作、打造要素融匯融通的開放平臺等七方面提出19條舉措。
具體來看,這些舉措包括支持呼和浩特片區發展信息技術、醫藥研發等服務外包業務;加快邊民互市貿易服務平臺和監管系統數字化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農畜產品、能源資源等領域開展對外投資合作;強化國際物流服務功能;建設綠色算力保障樞紐等。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聶平香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作為沿邊地區,內蒙古自貿試驗區的設立能夠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產業創新,推動邊民互市貿易、進口資源落地加工等領域進一步創新發展,能有效激活邊境地區經濟活力,帶動就業與增收。對于當地的產業發展,她認為,內蒙古自貿試驗區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乳業等特色產業,吸引全球高端要素集聚,將推動產業從“單點”向“鏈式”集群化發展。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周密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內蒙古地域遼闊,從東到西資源稟賦、產業結構和區域發展需求各具特色。在當前“向北開放”的大背景下,特別是在共建“一帶一路”、打造中蒙俄經濟走廊,以及推動中蒙雙邊合作的進程中,內蒙古的進一步開放變得至關重要。“自貿試驗區的發展本身就鼓勵探索各自特色模式,內蒙古獨特的產業、區位和經濟資源優勢,都是其開展差異化探索的堅實基礎。”
周密同時指出,繼新疆自貿試驗區之后,內蒙古自貿試驗區的設立是沿邊開放領域的又一次重要探索,將為中國實現高水平開放積累更豐富的實踐經驗。
聶平香舉例說,內蒙古自貿試驗區的設立,有助于推動我國北向開放的戰略向縱深發展,進一步打通連接俄蒙及歐洲的陸路大通道;內蒙古作為中蒙俄經濟走廊的核心承載區,自貿試驗區的設立將進一步強化這一節點的樞紐功能,促進中蒙俄在貿易、金融、產能等領域的深度合作。
記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優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布局范圍、提升創新引領發展能級”。此前商務部表示,2026年將穩步優化調整自貿試驗區區域布局范圍,為先行先試提供更廣闊的空間和更豐富的載體。
上述受訪專家認為,隨著內蒙古自貿試驗區的設立,我國沿邊開放拼圖進一步完善,制度型開放從沿海先行逐步向沿邊拓展。展望未來,自貿試驗區將繼續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開展制度創新,為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供源源不斷的實踐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