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舉加強新時代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
本報記者 李曉娜 特約通訊員 王華兵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強調,堅持全面深化改革,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社會活力;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查行業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好”的經濟秩序。這為新時代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自然資源部立足行業管理職能,積極探索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新機制,為推動地質勘查行業高質量發展、提升國家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不斷筑牢堅實基礎。
今年7月,為進一步加強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管,自然資源部新修訂出臺《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有力地保障了地質勘查工作質量和秩序。這是地質勘查行業管理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持續推進改革發展、保障行業健康有序運行的一個縮影。當前,齊抓共管、順暢協調、綜合發力的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新局面正在加快形成。
新時代對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提出新要求
2017年9月,《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公布,取消地質勘查資質審批,并要求主管部門通過制定發布開展地質勘查標準和規范、充分發揮地質勘查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地質勘查單位“黑名單”制度等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隨后,《國土資源部關于取消地質勘查資質審批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公告》發布,明確資質取消后的工作方向和措施。2018年3月《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正式廢止后,加強地質勘查活動事中事后監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逐漸凸顯。
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相繼出臺多個文件,進一步明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形成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具體要求。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互聯網+監管”的支撐作用。2020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2025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明確,構建覆蓋各類主體的社會信用體系,不斷健全信用記錄,推動社會信用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2025年6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制度的實施方案》提出統一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完善失信信息分類標準、明確信用修復申請渠道等,進一步完善統一規范、協同共享、科學高效的信用修復制度。
在政府職能轉變、市場機制完善的背景下,地質勘查行業管理亟需借助制度重構,推動管理范式的轉變。建立地質勘查行業信用監管制度以保障行業健康發展,勢在必行。2021年,自然資源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出臺《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探索規范地質勘查活動的信用監管。之后,自然資源部密切跟蹤、不斷總結各省在試行中的主要問題,按照最新要求,修改完善《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以保障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2025年,自然資源部修訂出臺《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旨在通過對地質勘查活動監管,形成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現從地質勘查單位資質審批到地質勘查活動監管的制度轉變,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
地質勘查活動信用監管模式已經全面鋪開
新修訂出臺的《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基于協商性治理的理念,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單位、行業、社會、政府四位一體的新型監管模式,通過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社會共治,形成地質勘查單位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新格局。
這一新型監管模式以地質勘查活動為中心,以地質勘查單位填報信息為基礎,以監督服務平臺為紐帶,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銜接政府與市場,將信用機制貫穿于信息產生、公示、歸集、管理、運用等各個環節,形成閉合的信用監管與服務鏈條。
在這一理念下,部省兩級自然資源部門各有分工、互相銜接。自然資源部進行宏觀頂層設計與統籌,負責全國地質勘查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地質勘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統籌地質勘查單位情況統計工作,指導推動全國地質勘查技術鑒定與服務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落實屬地監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組織地質勘查單位信息填報及公示,管理地質勘查單位異常名錄,組織制定地質勘查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開展相關統計工作,推動本行政區地質勘查技術鑒定與服務工作。
與此同時,地質勘查活動監管服務平臺,即“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在信息公示中進一步完善地質勘查項目信息,實現“一個平臺、多種用途、一次檢查、各適其法”,切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為提升監管效能、避免管理盲區,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中明確重點,即地質勘查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情況,地質勘查成果質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及落實情況,地質勘查活動誠實守信情況,以及信息公示情況等,同時又暢通了投訴舉報、專項檢查等途徑。
作為信用監管的重要手段,異常名錄和嚴重失信名單主體名單管理頗受關注。通過相關市場主體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責任的承擔,限制失信者的權利,建立地質勘查行業信用預警機制,以保障健康的行業生態和勘查秩序,是行業主管部門實現地質勘查活動監管主要方式。對于列入異常名錄的地質勘查單位,政府部門在評優評先等方面要予以重點審查,對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要對其進入公共服務領域予以限制。這更有利于防止市場失靈,發揮行政手段對市場機制的糾錯作用。
此外,為從根本上解決地質勘查領域造假成本低、認定難的問題,地質勘查活動技術鑒定與市場服務機制也加快建立,相關結果納入監管平臺管理。地質勘查技術鑒定與市場服務機制,拓展和完善了社會爭端解決機制,打通了地質勘查領域民事、行政及司法救濟的專業障礙,更有利于精準打擊地質勘查領域違法造假等行為,對維護地質勘查市場秩序、提高地質勘查工作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進一步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需要多措并舉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世界經濟格局更加多元化,戰略性礦產資源作用愈發凸顯。加快推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對于提升國家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如何進一步推動地質勘查行業改革發展,建立地質工作創新體系?如何集聚全國地質勘查力量,以問題為導向,加強科技攻關?如何提升關鍵技術自主研發和裝備產業化能力,實現高水平地質科技自立自強?特別是如何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的精神,不斷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只有多措并舉,才能更好地發揮信用監管的作用,切實推動地質勘查行業蓬勃發展。(下轉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