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債來源,即憑借哪些“進賬”償還債務,直接影響債務風險。本次五級審計和2011年對31個省區市的審計均表明,償債來源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
本次審計發現,截至2012年底,11個省級、316個市級、1396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余額34865.24億元,占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余額93642.66億元的37.23%。
此前,有專家曾提出,溫州、鄂爾多斯等地的房地產價格出現下滑,政府性債務如繼續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將加大債務風險。可是筆者認為,地方政府舉債指一級土地開發現在手里,如果不搞城市化建設,增加土地出讓金收入,就難以為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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