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世紀中葉,巴勒斯坦猶太人起義,遭羅馬統(tǒng)治者殘酷鎮(zhèn)壓,一些猶太人把自身的解放寄托于宗教。他們盼望“救世主”降臨,拯救人們的苦難。原始基督教遂以猶太教新宗派的形式出現(xiàn)。宣傳“天國即將來臨”,號召“罪人悔改”。1世紀末葉傳播到敘利亞、小亞細亞、馬其頓、希臘、羅馬、埃及,在各族民眾中贏得信徒,此后,與流行的希臘哲學、倫理、神秘主義思想等結合;在希臘化過程中,原始基督教由猶太民族宗教演變?yōu)檫m應羅馬帝國的世界性宗教,其教義中原來等待來世來臨的思想逐漸為忍受苦難的思想所取代。2世紀中葉,形成有組織的基督教會。3世紀中葉,在西歐、北非以及西亞已有相當影響。
3世紀下半葉,在羅馬帝國各地發(fā)展為一支社會力量。隨著羅馬帝國加強對內壓迫、對外侵略,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益激化,羅馬統(tǒng)治者為便于控制被壓迫人民及被征服民族,于4世紀初葉,開始對基督教采取控制利用政策,加以扶植;4世紀末葉,定基督教為國教,教會靠帝國統(tǒng)治者支持,進一步發(fā)展。各種反抗基督教教義、信條,反對教會權威的活動都被教會判為異端,受政府鎮(zhèn)壓。
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在此前后,羅馬主教逐漸成為歐洲西部教會領袖,繼而取得政治權力。5世紀末—10世紀末,歐洲封建化過程中,基督教主要靠統(tǒng)治王朝的法令傳播到歐洲大部分國家,教會及修道院成為最大封建領主,是歐洲封建社會的主要支柱;基督教壟斷文化教育事業(yè),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把政治、法律、哲學、道德都置于神學的控制之下。1054年,以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為首的東部教會與羅馬教皇為首的西部教會分裂,東部教會自稱東正教,西部教會自稱羅馬公教會(中國通稱“天主教會”)。11世紀末起,將近200 年間,教皇聯(lián)合各國國王、貴族發(fā)動七次十字軍遠征,侵略東方。12世紀下半葉,教會開始設立“異端審判所” 鎮(zhèn)壓人民反抗,扼殺進步思想。13世紀,教皇權勢達到全盛,同時,教會內部腐化,激起群眾不滿,反對教會的阿爾比派等異端運動此伏彼起。14、15世紀,市民階級和民族國家興起,胡斯戰(zhàn)爭沉重打擊了教會勢力。
近代16世紀上半葉,德意志、瑞士、英國、荷蘭、斯堪的納維亞諸國相繼爆發(fā)宗教改革運動,否認教皇權威,強調傳統(tǒng)教義的不同方面,改革教會禮儀典制。在德意志北部,諸侯支持M.路德首倡宗教改革,成立路德派教會,標榜“因信稱義”,意即人在上帝面前得稱為 “義”(不被定罪),全憑信靠耶穌,而不在于履行教會規(guī)條。在瑞士和法國,市民階級支持J.加爾文領導的加爾文派教會,強調世人命運善惡均由上帝預定;在英格蘭,成立以國王為首的蘇格蘭教會;在蘇格蘭、荷蘭,市民階級建立加爾文派的蘇格蘭教會、荷蘭歸正教會;在斯堪的納維亞諸國,分別成立路德派的各國教會。這些脫離羅馬公教會的教派,后來統(tǒng)稱為“抗議宗”,或稱 “新教”。在此期間,教皇及西班牙國王加強羅馬公教會的活動,成立以維護教皇神權統(tǒng)治為宗旨的耶穌會,支持西歐各國天主教勢力。在西班牙,異端審判所活動最為猖獗。
16世紀下半葉,法國天主教貴族與加爾文派新教貴族之間進行30多年內戰(zhàn),西班牙對以加爾文派新教為旗幟的荷蘭資產階級進行討伐戰(zhàn)爭,17世紀上半葉德意志新舊教諸侯之間進行了三十年戰(zhàn)爭,這一時期被稱為“宗教戰(zhàn)爭”時期。隨著歐洲資產階級興起,自然科學迅速發(fā)展,17世紀中葉以后,宗教寬容思想開始形成。18世紀歐洲啟蒙運動開始抨擊基督教信仰及教權主義。與此同時,歐洲各殖民國家的教會開始成立各種傳教組織,向非洲、美洲、東亞、南亞大規(guī)模傳教。東正教自1054年同羅馬公教會分裂后逐步形成君士坦丁堡、安提阿、亞歷山大、耶路撒冷四個牧首轄區(qū),以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為精神領袖。15世紀末莫斯科公國興起,反對君士坦丁堡大主教控制俄羅斯正教會。1587年,君士坦丁堡大主教承認俄羅斯正教會獨立,由莫斯科牧首統(tǒng)轄,實際受沙皇控制。
現(xiàn)在全世界基督徒人數(shù)將近10億,占三大宗教信徒人數(shù)首位。成立了各種國際性、地區(qū)性組織。部分教派強調出世,追求個人精神安寧;多數(shù)教派強調進入世界,從事各種社會政治活動,主張以“對話”緩和社會矛盾、民族矛盾、國際矛盾、發(fā)達國家與不發(fā)達國家矛盾、各宗教之間矛盾;在第三世界的各種活動謀求適應各國社會需要及民族文化傳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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