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0日從證監會獲悉,為推動落實最新修訂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制度規則,筑牢防范財務造假的第一道防線,證監會自4月起啟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
證監會表示,本次專項行動目標是發揮資本市場對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動作用,形成參與各方積極履職、相互制衡,助力企業科學決策的良好生態。一是突出實效。切實推動各項制度和規則落地,形成良好示范效應。二是聚焦關鍵。緊緊圍繞重點領域,力爭用典型案例“小切口”引導規范運作“大文章”。三是內外協同。堅持公司自治與監管約束并重,激發內生動力。
據介紹,本次專項行動聚焦八個方面:
一是提高董事會秘書履職能力。制定發布《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監管規則》。督促董秘長期缺位的公司及時選聘,能力不合要求的依法更換。
二是支持第三方提名獨立董事。支持投服中心通過公開征集和聯合行權的方式公開提名,鼓勵公募基金管理人參與。
三是支持審計委員會專項核查。聚焦年報和內控審計非標事項、財務疑點等問題。支持審計委員會向監管報告。
四是督促造假公司追回超額發放的高管績效薪酬。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內部薪酬管理制度。對財務造假且薪酬與業績掛鉤的上市公司,督促追回虛假業績對應超發的高管薪酬。
五是督促大股東歸還占用資金。在嚴肅懲處的同時支持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其他重要股東進行民事追償,積極維護公司利益。
六是支持投服中心持股行權。提升行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形成對行政監管的有機補充。
七是引導具備條件的上市公司加強業務與財務系統的融合。鼓勵企業通過數字化手段優化管理流程,提高業務數據與會計數據的一致性,增強內控有效性。
八是組織《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培訓。
證監會表示,將組織推動一批典型案例,持續深化公司治理監管約束,營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規范發展的良好環境,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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