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1月,上海合作組織目前有8個成員國和4個觀察員國。
巴林、卡塔爾、敘利亞提出了申請加入該組織,美國、加拿大亦申請成為觀察員,不過遭拒絕。
8個成員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
4個觀察員國:阿富汗、白俄羅斯、伊朗、蒙古國。
擴展資料
上海合作組織發展壯大進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聯合發展”為基本內容的 “上海精神”,是本地區國家幾年來合作中積累的寶貴財富,應繼續發揚光大,使之成為新世紀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國家關系的基本準則。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將嚴格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與原則,互相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互不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過互相協商解決所有問題,不謀求在相毗鄰地區的單方面軍事優勢。
上海合作組織奉行不結盟、不針對其他國家和地區及對外開放的原則,愿與其他國家及有關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對話、交流與合作,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吸收認同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合作宗旨和任務、本宣言第六條闡述的原則及其他各項條款,其加入能促進實現這一合作的國家為上海合作組織新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