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內瑞拉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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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 日期:2010.07.26 資訊來源:本站 瀏覽人次:609825 |
委內瑞拉是拉美國家中投資環境相對比較成熟的國家。1973年,委內瑞拉加入了安第斯共同體,為實現自由貿易,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邁出了重要的一步。1999年10委政府于月頒布了《外國投資促進和保護法》,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本國的投資環境。最近幾年,特別是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美國經濟衰退,歐盟經濟增長乏力,日本經濟停滯不前的情況下,委內瑞拉經濟仍保持了一定的增長,成為拉美國家中經濟增長較快的國家之一。與此同時,由于委經濟的回升和委政府的對外開放政策,國際投資商逐漸看好委內瑞拉投資市場,外國直接投資也呈現出增長的態勢,這反過來也對委經濟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
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委內瑞拉在投資導向、稅收、雇工等方面都給外國投資者提供了一定的優惠政策。近些年來,委內瑞拉的外國直接投資穩步增長,2001年非石油行業外國直接投資7.3億美元,同比增長了18.4%。
委內瑞拉是安第斯共同體成員國。在它加入該組織時接受了其關于對待外國投資、商標、專利、許可證和礦區使用費的共同制度。1991年3月21日,安第斯條約組織的卡塔赫那協議委員會公布第291和292號決定,給予外國資本享受本國資本同等待遇和承擔相同義務的權利。委內瑞拉遵照第291和292決定,并根據本國情況制訂了關于外國投資、商標、專利、許可證和礦區使用費的第2095號管理法令,于1992年3月25日頒布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外國在委內瑞拉投資的指導原則
1、國民待遇
外國投資者享受公共權力當局給予國內投資者的同等待遇。
2、普遍性
除對外國投資有保留的行業(外國投資者只能擁有20%以下的股份)外,允許外國在國民經濟的所有部門進行投資。
3、不需批準
在通常情況下,在委內瑞拉外國投資不需經管理機構批準,但根據“安全和防務組織法”有關規定:凡擬成為下列地區不動產產權所有者的外國人需向國防部申請批準:
邊境安全地區;
基礎工業和軍事設施周圍地區;
靠近海洋、湖泊和河流航運帶沿岸地區。
4、可以自由地匯出利潤和返回資本。只有關于外國投資的第2095號法令中有限制的領域的投資,其利潤匯出和資本返回需經外國投資管理局批準。
5、外國投資者在獲得國際國內貸款上基本沒有任何限制。
6、外國企業可以享有“安第斯條約自由化計劃”的好處,可以與本國企業在同等條件下開展向該地區其他國家的出口業務。
(二)、外國投資的種類
1、外國直接投資
有效方式為:可自由兌換貨幣、有形資產、來自有權匯往國外獎金的當地貨幣和根據2095號法令規定進行的再投資,以及將債務轉轉變為投資和無形的技術投入,如商標、技術援助工業模型和有專利權的技術知識。
2、本國投資
根據委內瑞拉法律條例規定,被視為委內瑞拉人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及持有在委持續居留不少于一年簽證的外國自然人,只要符合共和國其他法律,不管是否帶入資本,只要向外國投資管理局表示其資本不再出口和向國外匯出利潤,即可從外國投資管理局領取本國投資證書。
3、地區投資
指卡塔赫那協議成員國的投資。任何一個卡塔赫那協議成中國的投資均被視為國民投資,與前者不同的是,其資本、紅利、利潤和額外收入及投資的產品有權返回國內。
4、間接投資
外國投資者通過在證券交易所購買股票進行的投資。
(三)、外國投資主管機構
委內瑞拉主管外國投資的機構是隸屬財政部的外國投資管理局。此外,有些部門的主管單位有執行本部門的外國投資管理的權限。
1、銀行的主管當局和保險業的主管當局,分別主管在銀行和保險業務方面的外國投資。
2、能源礦業部負責碳氫化合物、石油化工、煤炭和礦業,以及與之相關的部門的投資。例如:在勘探、礦藏開展、采掘、加工或提煉、專線運輸、碳氫化合物的儲存和銷售方面的技術服務或技術援助。
3、財政部公共財務局負責公共貸款業務的注冊。
(四)、外國投資注冊
所有的投資必須進行注冊。一項外國直接投資實現后,投資者必須在進行投資商業登記后60天內向外國投資管理局進行外國投資注冊。
外國直接投資注冊需以書面形式申請,并附上以下文件:
1、外匯收入憑證或用作支付公司資本的有形、無形資產證明。
2、吸收投資企業的公司章程副本或公布此文件的出版物。
3、外國投資者如果是法人,則需提供譯成西語,并經委內瑞拉使館領事部認證的企業成立文件。
4、投資者委派駐委內瑞拉代表的授權書。
5、企業鑒定申請
6、外國投資者每年需進行外國投資登記。為此,外國投資者和吸收投資的需要相應的經濟會計年度結束后的連續120天內提交以下文件:
(1)、注冊申請表
(2)、有效的企業鑒定書
(3)、由對外公共會計師審計過的最后一個經濟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表。
(4)、最后一次所得稅申報表。
(5)、討論增加、減少或重新安排資本的股東大會的紀要。
(6)、決定分紅的股東大會的紀要,以及扣除有關稅收的憑證。
(五)、外國投資的實際金額及其確定
1、外國投資的實際金額
(1)、貨幣投資:按投資當日的兌換率折算成可自由兌換的外匯或以當日實際兌換的外匯額。
(2)、以實物或無形技術作為投資:按商品進關當日的匯率折算成可自由兌換的外匯;
(3)、利潤的再投資:按相應的經濟會計年度結束日匯率折算成可自由兌換的外匯。
2、根據注冊的投資實現方式確定投資的實際金額。
(1)、貨幣支付
以貨幣投資,甚至必須以玻利瓦爾投資,投資金額需以外匯登記,其數額以進行相應兌換業務的信貸機構出據的兌換水單為據。
(2)、實物支付
當以商品或有形資產投資時,其金額將以進口清單和經對外公共會計師審計過的申報價值為據。
(3)、購買本國企業或合資企業股份。
投資金額以外國投資者購買股份所支付外匯的金額計。盡管購買者實際支付的是玻利瓦爾。
(4)、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股票
外國投資者在委證券交易所購買股票需根據資本市場的有關規定進行,無其他限制。這種投資額的確定以證券交易所出具的憑證為據。投資者必須在日歷年度結束時登記其當時保存的實際投資,此登記必須每年進行。
(5)、再投資
外國投資者將其投資收益(本國貨幣)用于再投資,以投資當日的匯率折成外幣進行注冊。
(6)、外國投資者以貨幣兌現其認購資本,以可自由兌換貨幣表示,其匯率按兌現當日匯率計,以有關信貸機構出據的水單為憑,以實物兌現,其價值以進口清單和經專業對外公共會計師審計的價值申報單為準。
(7)債務轉投資
當一企業將其債務轉為債權人對該企業的投資時,其投資以可自由兌換貨幣表示的債務總額登記,并應注明等值的玻利瓦爾數。
(六)、對外國投資者有保留的行業
1、電視、無線電播和西語報刊
2、國家法律規定的專業性服務行業。它們是:律師業、會計師、經濟師、工程師、醫生、牙醫、記者、心理學和行政管理等。但是,并不完全限制外國在這些行業的投資,根據卡塔赫那協議委員會有關決議規定,在這些行業的企業中,國內投資者必須占有80%以上投份,外國投資人者只能擁有其余股份。
(七)、特殊情況例外
1975年頒布的“石油國有化法”第一條規定:石油及其他碳氫化合物的勘探、開發、加工或提煉、特殊運輸和儲存、國內外銷售等經營權屬于國家。
1、該法第5條規定:國家可直接從事第一條所列經營活動,也可通過國營企業進行。在本條第二段中還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和符合公眾利益的時候,國家或國營企業在其從事這些活動時,可同私營實體合資經營,但必須保證國家的股份足以控制該合資公司,并規定具體的合資期限,而且雷厲風行無經參眾兩院聯合會議批準認可。
2、1974年12月16日頒布的礦業法第一條規定:鐵礦的開發屬于國家所有。
3、全國商船保護和發展法第79條規定:雜貨、鐵礦、小麥和其他散裝貨的進出口由掛委內瑞拉國旗的船只運輸,船舶公司資本的80%以上屬國內投資者所有。
(八)、公司分類
委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根據外國資本的比例將公司分成三大類:
本國公司:外國投資者占百分之二十以下的股份;
合資公司:外國投資者占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外國公司:外國投資者占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
委政府鼓勵外國在以下領域經行投資:石油天然氣開發和相關活動、原油煉制和運輸石油天然氣勘探、鉆探、開采、儲運及副產品二次回收及天然氣利用、保存和儲藏、石油化工、煤炭、農業、農業綜合開發、漁業、畜產、旅游業、電信業、環保產業及技術研究和開發等。
為了鼓勵外國資本進入上述領域,委內瑞拉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外國投資者享有國民待遇,可以自由匯回利潤和返回資本,在融資方面可以不受限制地獲得國內國際貸款,可以與本國企業在同等條件下開展向安第斯集團的其他成員國的出口業務等等。另外,在稅收方面,為了鼓勵外國投資,政府給予以下優惠:
(1)所得稅最高稅率為34%
(2)分紅不納稅
(3)資本利潤稅為1%
(4)在農業、農業綜合開發、漁業、養魚業、畜產和旅游業進行新的投資享受減免20%所得稅的優惠。
(5)在石油天然氣開發和相關活動、原油煉制和運輸進行新投資享受減免8%所得稅的優惠。
(6)石油天然氣勘探、鉆探、開采、儲運及副產品二次回收及天然氣利用、保存和儲藏進行新投資享受另減4%所得稅的優惠。
(7)根據特許組織法規,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務特許經營公司可以免繳所得稅。
(8)在石油、礦業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進行新投資而購買資本貨物和勞務的公司可以免繳直至五年的批發銷售稅。
(9)進口貨物并在馬加麗塔和帕拉瓜那自由港銷售免繳批發銷售稅。
(10)農業、農業綜合開發、環境、旅游、研究和技術開發、石油化工、煤炭、木材等項目可以變債務為投資,以低于面值價格購買委內瑞拉外債卷,然后折成玻利瓦爾,變為企業資本。
(11)根據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務特許組織法規定,公共工程或公共服務特許經營公司可以免交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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