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資料顯示,自1960年以來,美國國會已經78次提高債務上限,平均每八個月提高一次,其中49次是在共和黨總統任期內,29次是在民主黨總統任期內。
自奧巴馬2009年1月20日就任總統以來,國會已經三次提高債務上限,提高總額為2.979萬億美元。前任總統布什在兩屆任期內共七次提高債務上限。
奧巴馬多次強調,如果兩黨在最后期限前未達成協議,將是美國歷史上首次發生債務違約。不過,嚴格來說,自1917年國債上限制度設立以來,美國曾有過兩次“疑似”違約。
一次在1933年羅斯??偨y任期內。但這次違約有其特殊性,當時美國債券仍和黃金掛鉤,由于經濟危機政府無力繼續用黃金支付一戰債券,因此國會被迫立法規定以紙幣償付債務,此舉遭到債權人抗議。另一次在1979年,由于政府工作疏漏,導致一小部分債券利息支付發生延誤,造成短期“技術性”違約。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