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傾向于腐敗,絕對的權力,必然絕對的傾向于腐敗!而蘇聯模式的權力結構,就是一個集決策、執行、監督三權于一體的“過分集中”且十分落后的絕對權力;而蘇聯模式的選人用人體制,就是一個只會向權力負責,很難向權利負責,不科學且十分落后的“逆淘汰”用人體制!
十八大以來,僅中央紀委官網上公布的被調查處理的官員就有近700人,省部級及其以上高官就有50多人,落馬高官中有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7人,占十八屆中央委員、候補委員總數376人中的2%,遠高于全國黨員年平均受處分數的0.15——0.17%。
這50多名落馬高官,既沒有一個笨蛋,也沒有一個不努力,不少人甚至堪稱能吏、干將。但是為什么卻都倒在了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下。
普遍出現的問題要從制度上找原因,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從規律上找原因。
十八大前,商務印書館出版了我和董瑛的新著——《蘇共亡黨之謎》。我用厚厚一本書,揭示了“蘇聯模式”導致蘇共亡黨的兩個根本性原因:一是集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于一體的“過分集中”的權力結構,二是從上到下層層任命干部的過分落后的選人用人體制。這是蘇共亡黨、蘇聯解體、東歐劇變的兩個根本性原因!
這兩個根本性原因,導致三大定律:一是“武大郎開店”定律,高我者莫來;二是“趙高指鹿為馬”定律,不依附我者休提;三是“買路錢”定律,不給好處者無望!
這三大定律催生了蘇共亡黨、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以及我們一些地方和單位選人用人上的“四大現象”,即:想干事的人,通常不想讓你干事;能干事的人,一般不能讓你干事;會干事的人,大多不會讓你干事!于是,就形成了往往能干成事的人,常常容易出事!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7月,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40多年前,劉志軍從武漢鐵路分局武昌工務段一名養路工做起,一步一個臺階,一直干到鐵路界的最高長官——鐵道部長。
以劉志軍主抓的高鐵為例,據中國青年報10月21日報道:中國現已擁有占世界總里程50%的高鐵網絡,擁有全球最龐大的運營數據庫。不但成功的實現了新技術的引進,而且成功的實現了新技術的改進和出口。中國高鐵今年海外訂單就超過千億元。有數據顯示,國外建設高鐵每公里成本為0.5億美元,中國只有0.33億美元,相差1/3。綜合土建和車輛兩個方面成本,中國高鐵造價只有國外造價的1/3-1/2。這些都成為中國高鐵實現出口的必要助力和推手。
僅此一例,也可看出,劉志軍的能力不可謂不突出,其政績不可謂不優異。
然而,同樣是這個劉志軍,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0萬余元;為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提供幫助,使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得巨額經濟利益。
劉志軍之前的褚時健——紅塔集團原董事長,一手將紅塔集團建成大型企業,曾經是中國有名的“中國煙草大王”。 15年前,被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74歲保外就醫后,與妻子承包荒山開始種橙。2012年11月,褚時健種植的“褚橙”通過電商開始售賣。84歲,他再次成為擁有35萬株冰糖橙的億萬富翁。
劉志軍之后的周永康——原政治局常委,47年前即從大慶油田673廠地質隊的一名實習員、技術員干起,直至升任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國級領導人。在其不斷提拔的過程中,其“兩面人”不斷圓熟,其腐敗也在不斷加劇!
劉志軍這類能吏、干將,在已經查處、正在查處或還未查處中,人數并不算少,且很有才干,也很勤奮,但為何最后卻殊途同歸?
他們的自身素質當然有問題,但是沿用于蘇聯模式的權力結構和選人用人體制則更有問題!前者是個人問題的主觀原因,后者是制度問題的客觀原因!
鄧小平在30多年前就指出:“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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