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據外媒報道,津巴布韋礦業部已向國內鋰精礦生產商明確告知,該國將正式出臺鋰精礦出口配額制度,同時要求企業承諾提高本地加工比例,上述兩項要求將作為恢復鋰精礦及其他未加工礦產出口的核心前提條件,標志著該國鋰礦出口管控進入新階段。
據悉,津巴布韋已于2月26日正式暫停鋰精礦及其他未加工礦產的出口,此次出口暫停的背后,是該國政府對相關礦產貿易中存在的違規操作與國家利益流失問題的嚴厲管控。此前,津巴布韋官方已多次指出,部分企業在礦產出口環節存在不規范操作,導致國家礦產資源價值未能充分體現,此次暫停出口及后續配額制度的推出,均是該國規范礦產貿易、守護國家資源利益的重要舉措。
在津巴布韋礦業部致該國礦業商會的一封信函中,詳細列明了企業恢復鋰精礦出口需滿足的各項條件,除核心的出口配額管控和本地加工比例提升外,還包括強制要求礦企公開年度財務報表,確保經營透明化,同時需嚴格遵守當地勞工、安全及環保相關標準,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該信函的日期標注為4月2日,其中明確補充說明:“獲批的鋰精礦出口配額將逐一通知各生產商”,意味著配額分配將采取精準化、個性化的方式,避免無序出口。
信函同時披露了津巴布韋政府對鋰礦產業本地升級的進一步要求,明確規定企業需在2027年1月1日前,就建設硫酸鋰工廠的明確時間表提交書面承諾,倒逼企業加大本地深加工布局,推動鋰礦產業向產業鏈下游延伸,提升產品附加值,將資源紅利更多留在國內。這一要求與該國此前推動礦產本地增值的戰略一脈相承,此前該國已通過多項政策引導企業布局本地加工環節。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7年1月鋰精礦出口禁令正式生效前,津巴布韋將持續對鋰精礦出口征收10%的出口稅。據了解,這一稅率較2025年的5%有所上調,既是政府增加財政收入的舉措,也是通過稅收杠桿調控出口規模、引導企業轉向本地加工的重要手段。
業內人士表示,津巴布韋作為非洲重要的鋰資源生產國,此次出口配額制度及相關條件的推出,將進一步規范該國鋰精礦出口秩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但同時也可能對全球鋰精礦短期供給產生一定影響,后續需持續關注政策落地進度及企業應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