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與中國交往的海外國家和地區,見于文獻的就有220個左右,數量上是南宋《諸蕃志》的4倍多。元人還對中國以南海域作了“西洋”和“東洋”的劃分。這是海外地理知識的進步。
元政府制定了“至元法則”和“延佑法則”,相對于“元豐市舶條”來說,前者是全國一律的系統規定,側重于商船管理、商品管理和征稅、中外商人使者管理與限制等方方面面。堪稱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系統性較強的外貿管理法則。
《大德南海志》記載元代主要進口商品是:包括象牙、犀角等在內的寶物,各種布匹,沉香、檀香等香貨,不同種類的珍貴藥物,木材,皮貨,牛蹄角,雜物,共八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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